1. 卫星定位测量(但不得从事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

  2.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

  3. 水准测量(但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测量);

  4. 三角测量(但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三角测量);

    持有大地测量乙级资质可承接的业务范围

  5. 天文测量(但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天文测量);

  6. 重力测量(但不得从事专业重力测量);

  7. 基线测量;

  8. 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同时,大地测量乙级资质企业不能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