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让你的文化旅游项目在杭州这片热土上绽放光彩吗?近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正式宣布:2024年杭州市文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启,申请截止日期为本月底!哪些项目可以申报?如何申报?最新指南来啦!

根据《杭州市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杭文广旅游局〔2023〕5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杭州市级“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财教〔2023〕44号),现将2024年杭州市文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市文旅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范围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实施或获得相应资格或成果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类项目已获得我市其他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不得申报。

本月底截止!杭州发放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指南来了!

获得相应资格或成果的项目,扶持单位无需申报,直接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当年度获得多个资格或成果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免申报项目具体包括:

·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补助

·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补助

·演艺新空间和演艺示范项目补助

·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补助

·省级“百县千碗”特色小镇、特色街区补助

·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补助

·国家、省、市级民宿补助

·国家五星级饭店、国家级“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补助

·新评定星级旅行社补助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

·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补助

·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载体补助

补助对象为符合补助政策要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及在杭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补助:两年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前2年至补助资金文件印发日期之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记录的;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参照《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价值)标准》(浙司〔2022〕94号)文件执行。

市文广旅游局根据相关资格或成果文件和补助标准拟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区、县(市)有同类扶持政策的,按照市区二级财政补助就高不重复原则,可对拟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提出反馈意见。

市财政补助资金文件下达后,根据市惠企政策上线“亲清在线”相关要求,市财政直接支付的免申报类项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亲清在线”上线补助政策,并通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亲清在线”付款账户兑付补助资金。

市财政转移支付到区、县(市)财政的免申报类补助项目,由各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亲清在线”上线补助政策,在对接属地财政落实补助资金后,将补助资金打入本单位“亲清在线”付款账户后完成兑付。

非遗传承人补助不是惠企政策仍在线下拨付,不在“亲清在线”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