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 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无障碍出行需求”需要被看见、被听见。明天开始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哪些和无障碍出行有关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新投入运营的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当确保一定比例符合无障碍标准。既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当进行无障碍改造,逐步符合无障碍标准的要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逐步建立城市无障碍公交导乘系统,规划配置适量的无障碍出租汽车。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陈徐梅:出行的时候高铁列车上的无障碍卫生间,它可以便利一些乘坐轮椅的人士使用。一些客运船舶上的扶手,可以便利不方便的人群。包括我们城市公交车上的无障碍踏板,低地板车的低入口这样的一些配置,全国45个开通地铁的城市,都已经实现了地铁上下车无障碍渡板全配备。通过我们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贯彻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残疾人、老年人这样一些群体,更好地走出家门,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出行

即将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明确,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如何利用公益诉讼职能优势,为各类人群的无障碍出行提供司法保障。

在四川绵阳北川县城里的一个公交站,公交车到站后,司机把车上的无障碍设施铺开,让坐着轮椅的乘客顺利登车。车上还有专门的设施帮助乘客将轮椅固定好,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而就在几个月前,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出行,还没有这样的便利。变化,源自当地检察机关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明:针对在履职中发现的缺乏无障碍公共汽车等问题,我院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对县域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明:检察建议发出后,县交通局改装了无障碍公共汽车6辆,并完善了无障碍公共汽车上,上下车踏板和轮椅固定装置,划定了车内轮椅停放区间、加强了司乘人员服务培训。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北川县城区内主要公交路线的6辆无障碍公交车已经全部启用,全县域内无障碍公交车更新工作也在同步推进。

在重庆市江北区,周先生坐着轮椅搭乘无障碍电梯缓缓来到天桥上,去往对面的公交站台。

重庆市民 周先生:这种过街天桥,以前没有电梯的时候,我们坐轮椅是过不去的。因为那个石梯台阶太多了,中间有隔离带,从马路上也过不去,人行道这些也完全没办法过去。

2022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调研发现了周先生他们的出行困境。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七部主任 刘建:重庆是一座山城,地形复杂、坡多路陡,群众出行经常需要交通转换。有些路段无障碍设施的缺失和不完善,导致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出行不便。

检察机关邀请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开听证,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完善各自领域无障碍设施建设。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管理所副主任 周立民:我们将民生实事和检察院建议书相结合,对江北区已建成人行天桥进行了摸排,对具备实施条件的6座人行天桥加装了15部无障碍电梯。